2025-2026年华亭村年度系列法宣系列 ——第九期“法护夕阳,老有所养”课程已圆满完成
分类:中心新闻点击量:1发布时间:2026-05-28 13:55:16


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普及赡养相关法律知识,化解家庭赡养矛盾,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氛围,近日,我们邀请了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吴宇恒律师来到华亭村委会,为村民们开展了一期“法护夕阳,老有所养”专题法治宣传讲座。讲座现场氛围热烈,吴律师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讲解法律条文,为在场群众答疑解惑,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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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更是法律赋予子女的强制性义务。讲座伊始,吴律师结合《民法典》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等法律法规,清晰界定了法定赡养人范围:成年子女(含婚生、非婚生、养子女及受继父母抚养的继子女)为首要赡养人;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时,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、外孙子女需承担补充赡养责任;赡养人的配偶则负有协助赡养义务。同时明确,赡养义务包含经济供养、生活照料、精神慰藉三大核心,既要保障老人衣食住行,也要照料日常起居,更要重视陪伴与情感关怀,照顾老人特殊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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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村民普遍关心的赡养误区,吴律师逐一进行普法解读。不少人误以为“放弃继承财产就能不赡养父母”,实则法律明确规定,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,放弃继承权不能免除赡养责任。还有人疑惑“父母再婚就不用赡养”,事实上,子女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,干涉老人再婚更是违法行为。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,情节恶劣的将构成遗弃罪,面临刑事处罚,清晰的法条解读让大家认清了赡养义务的法律刚性。

讲座中,吴律师结合4个典型赡养纠纷案例,以案释法、通俗易懂。父母财产分配不均,子女不能拒付赡养费;老人有退休金,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;私下签订的赡养协议,无法完全免除子女法定赡养责任;老人有权自主选择养老方式,子女应尊重其意愿。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,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直观易懂,让村民们深刻认识到赡养义务的不可推卸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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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吴律师还围绕赡养热点问题答疑解惑:异地子女同样需履行赡养义务;父母未尽抚养责任,子女仍需赡养;收养关系解除后,成年养子女仍需赡养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;孙子女在特定情形下需赡养祖父母;赡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,全方位解答了村民的困惑。

本次法治讲座内容内容紧扣村民们日常遇到的赡养难题,用通俗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款,既系统普及了赡养义务、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知识,又进一步强化了全体村民孝亲敬老、依法尽孝的法治观念,切实帮助老年群体厘清维权思路、掌握维权方法,有效提升了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。